历史背景

·19世纪的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是著名生物学家查尔斯·达尔文的堂弟,在拜读了堂兄的著作《物种起源》之后,通过对英国社会杰出人物的家庭背景进行研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卓越的智力和能力有20%的几率被继承”,并基于希腊语中的“优良的”(E)和“出生”(yev)发明了一个新单词Eugenics(优生学,人种改良学)。在1869年出版的《遗传基因:关于其法则和结果的探究》一书中,高尔顿更是直接宣称:“我以最绝对的态度反对人人生来平等的借口。”本来这只是一个二流科学家哗众取宠的理论,但是这一理论却十分契合了精英人士的需求因此得到了包括卡耐基、洛克菲勒、哈里曼等美国财团的鼎力支持。在财团的推波助澜之下,“优生理论”这一明显存在缺陷的理论开始席卷欧洲和美国。·19世纪80年代,英国社会产生的阶级焦虑助推了优生学发展,尽管高尔顿也许看不起人数众多的社会平民,但是他们毫无疑问还是英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里迪这样的优生学家们已经担心了很久,唯恐汹涌而至的移民潮会加速“种族自杀”。他们认为长此以往,“劣等”人口数量会远远超过“优等”人口,而“劣质”基因也会毁掉“优质”基因。


就像孟德尔证实的那样,基因携带的信息本身不可分割,但是遗传病一旦播散就面临无法收拾的窘境[麦迪逊·格兰特写道:“(任何种族)与犹太人生出的杂种还是犹太人。”]。某位优生学家曾经这样描述,唯一能够“阻断缺陷种质”传播的方法就是切除产生种质的器官,例如对卡丽·巴克这种具有遗传缺陷的人进行强制性绝育。为了保护国家不受“种族退化的威胁”,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这种根治手术。·美国优生学有着复杂且颇具争议的历史。1890年至1924年间,大约有1000万移民涌入纽约、旧金山和芝加哥,其中包括犹太人、意大利、爱尔兰及波兰人,他们遍布于各个角落并且塞满了穷巷陋室,人们可以在集市耳闻目睹到各种语言、习俗和食物(截至1927年,新移民约占纽约和芝加哥总人口的40%以上)。而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美国社会凸显的“人种焦虑”也催生出优生学运动。此外,20世纪初的美国在经历了黄金时代之后,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但随着经济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来自底层要求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而优生学的出现无疑是为精英阶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借口:一个人的天赋是从出生就被决定的。美国实际上是通过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进而建立了国家,而优生运动则可以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优生学三巨头之一的皮尔逊更是将美洲殖民的种族灭绝视为一场伟大的胜利:





“红种人几乎没有对这个世界的劳动或思想做出任何贡献,然而在红种人的土地上我们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国家,她掌握着多种技术,而且能够.…...为文明人的共同血统做出巨大贡献。”






·从一开始,优生学就被宣传为一种帮助社会得到更好发展的工具。在早期的一些实践中,政府利用包括税收优惠或生育奖金在内的激励政策,来鼓励“合适的”人进行生育。还有举办“更好的婴儿竞赛”向人类儿童颁发了奖杯。而且事实上,这些比赛经常在州博览会上举行。类似地“更健康家庭”竞赛,则奖励“健康”的美国人生育后代。优生学承诺,科学可以指导人类进化并改善人类基因。但优生学运动也有其阴暗的一面,试图阻止“不适合”的人生育。优生学家认为,许多社会问题都是由基因引起的。优生学记录办公室的第一任负责人,查尔斯·达文波特(Charles Davenport) 发表了一项研究,试图证明礼貌、自私和不听话,都是一种基因特征。还有人走得更远,认为“懒惰”可以遗传,导致后代贫穷。到了在20世纪初,弱智、不道德的性关系,甚至犯罪都与基因有关。最终,小到九岁的女孩都要接受所谓的优生学检查。根据这些观点,“坏基因”是一个社会问题,而社会有责任阻止它们遗传下去。正如查尔斯·艾略特1915年在《纽约时报》上所写的那样,“社会不应主要关注于暂时或永久地隔离个别杀人犯、小偷或伪造者,而应关注于消除或修复导致罪犯产生的遗传因素、教育水平或工业缺陷。”最终当人们谈到消除“基因缺陷”时,人们有两种选择:绝育或安乐死。




·1915年,一位名叫尤金·埃斯塔布鲁克(Eugene Estabrook)的优生学家,研究了纽约州北部一个名叫朱克斯(Jukes)的庞大家族。不过早在1877年,已经有一位名叫理查德·达格代尔(RichardDugdale)的社会学家研究了同一个家族,追踪了朱克斯家族七代人的记录。达格代尔估计,仅这一家就使纽约州损失了100多万美元。但是当达格代尔将原因归结于贫困和公共卫生时,埃斯塔布鲁克则宣称这个家族有“犯罪基因”。根据埃斯塔布鲁克和其他优生学家的说法,再多的公共福利项目,也无法“拯救”朱克斯家族。埃斯塔布鲁克后来在优生学记录办公室发表的一份报告中写道,他们是“未被救赎的”。更糟糕的是,因为这个问题是遗传的,所以它永远不会被改变,而且永远都是这样。



优生学家们于是开始讨论,像朱克斯这样“不健康”的家族群体的繁衍,必须不惜一切代价进行阻止,而这一切都是以节省国家资金的名义展开。·到了1917年,国会试图禁止“可能成为公共财政负担”的移民,包括“白痴、低能者、弱智者、癫痫病人、疯子等等。1920年,优生学家劳克林在美国众议院移民和归化委员会作证时,对国会推行优生学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因为劳克林声称移民正在污染“美国人”的基因库。劳克林还特别指出,东欧和南欧移民,以及犹太移民,在基因上都是劣等的。1924年的移民法,部分是基于劳克林的优生学论点,它对南欧和东欧移民设置了严格的上限。该法律以优生学为理由,针对被视为“劣等”的种族群体。后来,卡尔文·柯立芝总统在签署该法案时宣布:“美国必须保持美国的本色。”2015年,参议员杰夫·塞申斯(Jeff Sessions)称赞1924年的优生法,“对美国有利”。


·在潜伏于美国基因库中的许多危险基因特征中,优生学家瞄准了“智力低下者”。这是一个很广泛的类别,包括了各种各样的“智力有任何问题”的人。这些人主要会表现出异常行为或在智商测试中得分很低。由于当时“智力低下者”也与滥交和社会依赖联系在一起,因为这对国家来说是个负担。优生学家认为,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办法,就是确保“智力低下者”不能生育。优生记录办公室的另一位负责人劳克林在1914年主张,政府应该通过一项“优生绝育法”。在劳克林看来,这项法律针对的是那些“全部或部分由公共开支供养”的“社会能力不足”的人。劳克林提出的法律不仅适用于“智力低下者”,它还专门针对了“疯子、犯罪分子、癫痫患者、酗酒者、有病者、盲人、聋子、畸形者和依赖者”。根据劳克林的说法,所有这些人都是遗传因素导致的,还有“孤儿、游手好闲的人、流浪汉和乞丐”,这些人都不应该被允许生育。



美国各地的州很快都响应了劳克林的号召,开始通过绝育法。最终,32个州通过了法律,使违背人们意愿的绝育合法化,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绝育。仅在加州,“无性恋法”就被用于对2万人进行绝育。这个优生学项目后来还阉割了囚犯,给疯人院的病人绝育。绝育甚至在1927年被提交到最高法院,结果令人震惊。



在1927年最高法院的巴克诉贝尔案中,法官们必须决定政府是否可以违背人们的意愿,合法地对他们进行绝育。当时被告凯莉·巴克,在被寄养家庭的侄子强奸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正因为如此,劳克林声称她的基因“一生都有不道德、淫乱和不诚实的记录”。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撰写了多数意见,并宣布绝育是合法的。根据霍姆斯的说法,绝育法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它保护了“社会福利”不受“有缺陷的人”的影响。德国科学家的律师后来利用巴克诉贝尔案,为纽伦堡审判中犯下的暴行辩护。